QDII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在现行QDII政策框架下,国家外汇局负责对QDII机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汇兑及汇出入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QDII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落实扩大开放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稳步推进QDI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QDII改革,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II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