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上海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照最新一期LPR,上海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分别不低于4.65%和5.45%。
根据人民银行此前公告,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9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的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此计算,我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
记者昨日从沪上一家银行相关人士处获悉,10月8日起,上海个人首套房利率暂时还有优惠,即在LPR基础上最多可下调20个基点,即最低可至4.65%,这一优惠预计后续会取消,“二套房则严格执行LPR加60个基点的规定,即5.45%。”
此前,上海首套房一般是贷款基准利率的95折,二套是基准利率上浮10%,按基准利率4.9%计算,分别为4.655%和5.39%。以此计算,个人房贷利率换锚后,上海首套房利率与之前基本相当,稍有下降;二套房利率上浮6个基点。
以100万元本金、30年期的等额本息商业贷款为例,上海个人房贷利率换锚后,首套房和二套房每月还款额分别为5156.37元和5646.56元,较之前的5159.37元和5609.07元分别减少3元和增加37.49元。
据接近监管的人士透露,此次定价机制改革后,上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与改革前相比保持基本稳定,是基于“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调控原则,以及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量稳价稳”的总体态势,同时也是更好地落实“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房贷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的改革要求。
此前,人民银行表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另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