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私募债实质上相当于质押融资。”一位券商投行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由于有了股票质押,且流通性较好,因此发债利率可能要比之前低。”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一年后,可交换私募债也终于落地。日前,深交所向券商下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下称“可交换私募债”)试点业务。
交换标的为深市上市股票
“发行可交换私募债,首先要求发债主体中小企业必须持有深市上市公司的股票。”上述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说,相当于发债主体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进行债券融资。
记者拿到的一份《通知》显示,可交换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办法》以公开方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上市公司股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与可转债不同的是,可转债发债主体用自身的股票作为转换标的,而可交换私募债发债主体则是用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作为交换标的。
《通知》还显示,可交换私募债发行六个月后就可换股,换股价格应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可交换股票收盘价的90%,以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90%。
在可交换私募债发行时,发债主体用于交换的股票可以是限售股,但在交换期,必须是流通股。
发债金额不超过持股市值
“考虑到可能出现全部交换股票情形,中小企业发行可交换私募债的金额不能超过其持有股票的市值。”上述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说,“具体的比例尚不明确,但应该会在50%以上,甚至可能会参照持股标的来确定发债规模。”
换言之,在目前市况下,创业板下跌风险要大于主板,因此中小企业持有相同市值的深市主板股票和创业板股票,其发债金额可能并不相同。
“之前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时,需要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可交换私募债相当于用其提供的股权进行了质押,担保就应该不需要了。”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而且在6个月后就可交换股票,因此这也相当于变相提高了私募债的流动性。
中小企业参与意愿并不强
“应该不会采取可交换私募债吧。”一位有意向发行私募债的中小企业主昨日对记者表示,“如果持有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套现;如果持有的是限售股,现在也可以通过银行、信托进行质押融资。”
据悉,银行和信托目前都提供限售股的质押融资,融资比例约在四五折,而券商股权质押也即将推出,融资比例或可达六折。
“干嘛还要去付利率,且还要券商吃一笔呢。”上述企业主告诉记者。
中小企业私募债利率多数在8%至10%,最高者一度达14%,如果再加上券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2%左右的承销费,这样的发债成本并不低。
或正因为此,众多中小企业主并不愿意发行私募债。统计显示,今年5月份,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零发行,这与开闸当初火爆一幕形成鲜明对比。
“是否采取可交换私募债,主要还是考虑融资成本吧。”上述企业主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