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L的起源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物流活动日趋复杂,3PL在实践中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具有领导力量的物流提供商通过其影响整个供应链的能力,为客户评估、设计、制定和运作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使快捷、高质量、低成本的物流服务成为可能的新型物流运作模式——4PL应运而生。
1998年,美国埃森哲咨询公司将4PL作为专有的服务商标进行了注册,并定义为“一个调配和管理组织自身的及具有互补性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与技术,来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通常理解4PL是专门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供物流规划、咨询、物流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等活动,但不承担物流实体运作活动。
4PL的特点
平台(集约)特征:4PL不是简单地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而是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为处于不同环节的物流企业提供更为合理、科学的解决方案。它集成了技术公司、管理咨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资源和能力,或者将供应链环节中的企业进行集成与资源整合,形成了一整套全面意义上的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以有效适应需求方多样化和复杂化的需求,从而实现资源优化。
虚拟特征:4PL只提供物流的规划、咨询、信息及供应链管理活动,并不具体承担实体的物流作业活动,既没有车辆,也没有仓储等实体,通过信息(方案也属于信息的一种)为物流提供服务。
引领特征:4PL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实体物流作业需求,且能为实体物流提供帮助,特别是需要为相应的物流服务商实现成本降低、提高核心竞争力或提高经济效益。因此4PL的服务必须高于实体物流,能为实体物流起到帮助、引领作用。
共赢特征:在常规物流作业中,一方的收益与另一方存在一定的对立,双方是矛盾的统一。而4PL不是物流的利益方,其利益是在受服务企业产生更好的效益前提下实现的,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产生影响的能力来降低运营成本,降低工作成本和提高资产利用率,从而为供应链上各环节的客户都带来利益,增加价值,实现共赢、多赢。
创新特征:4PL是通过对供应链产生影响的能力来实现自身价值,在向客户提供持续更新和优化技术方案的同时,满足客户特殊需求,4PL可以通过创新物流运作流程(流程再造),使整个物流系统的流程更合理、效率更高,从而将产生的利益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之间进行平衡,使每个环节的企业客户都可以受益。
规范特征:4PL实现上下游供应链整合的前提是物流作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因此4PL的发展必然会提高整个物流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从而推进物流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的统一以及物流管理程序和实务的规范化。 (吴兆才编)